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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10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近日,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星新材料、债务人、承租人)与武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租赁、债权人、出租人)共同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
上述合同约定,福星新材料接受武汉租赁提供人民币28,000万元的租赁本金,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当前行业正常水平,福星股份为上述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星股份以其持有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700万元,对应租赁本金最高额度50,000万元)作质押。
据悉,福星新材料为福星股份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2,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1,891.4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3,302.73万元。
关键词:
福星股份
融资租赁
以下简称